2025年10月17日在总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互助基金会议,会议通过以下人员申请补助金额
参会人员:陆彬、管福建、马如松、袁全、孙惠娟、王雪梅、李行、夏晴、李杰、肖红海、许蕾、王姝、张大康
互助基金2025年1-4月申请补助人员名单
(共238人503763元)
一、人防运营中心(124人)
1.许敏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172.76元,自费2084.4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834元。
2.陈明,男,4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581.31元,自费4334.7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734元。
3.朱厚权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988.87元,自费1352.9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74元。
4.王海涛,男,5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去逝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精神,会员死亡给予补助20000元整。
5.张冠群,男,6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266.87元,自费2596.6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39元。
6.李伟,男,34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51890.76元,自费18155.9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、45%、45%补助,计7979元。
7.黄林 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51774.01元,自费13528.9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6088元。
8.吴春燕 ,男,3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4562.98元,自费2914.7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1020元。
9.李中华 ,男,5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941.68元,自费3588.5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435元。
10.吴以高 ,男,4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689.90元,自费3262.8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305元。
11.蒋进 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235.57元,自费1153.3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04元。
12.张洪一 ,男,36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1067.38元,自费6227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802元。
13.蔡同春 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364.49元,自费6132.2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760元。
14.王慧之 ,女,3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878.75元,自费4022.1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609元。
15.许海龙 ,男,4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946.86元,自费2476.7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991元。
16.高红芹 ,女,3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857.10元,自费1661.4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582元。
17.张鹤志 ,男,5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382.37元,自费2655.8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62元。
18.李素成 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142.48元,自费1320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62元。
19.徐晓霞 ,女,47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702.09元,自费3135.8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254元。
20.陈爱忠 ,男,59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562元,自费2843.2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37元。
21.许敏 ,男,54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6486.16元,自费5394.7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428元。
22.杜中明 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255.77元,自费1417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96元。
23.邵寿明 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4110.93元,自费13151.4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、45%补助,计5725元。
24.黄孟洋 ,男,32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0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8032.29元,自费15568.9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7006元。
25.王燕军 ,男,4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547.20元,自费2807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23元。
26.李海洋 ,男,5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8389.52元,自费11800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5310元。
27.支杰 ,男,40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1577.39元,自费8884.0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998元。
28.朱月祥 ,男,5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551.10元,自费1992.0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697元。
29.张建华 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720.46元,自费6921.4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115元。
30.王宝华 ,男,6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108.17元,自费4500.3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800元。
31.王永庆 ,男,54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688.14元,自费2720.0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88元。
32.付善志,男,52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408.18元,自费2684.7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74元。
33.吴怡明,男,3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242.81元,自费6212.5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796元。
34.李燕,女,4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7639.78元,自费9863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4438元。
35.杨鑫,男,52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6873.82元,自费5834.6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、40%补助,计2245元。
36.钱友林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675.32元,自费1609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563元。
37.杨丹丹,女,3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5645.42元,自费8056.4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625元。
38.郑洪波,男,40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471.76元,自费6288.1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830元。
39.张牛春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3152.21元,自费16219.6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7299元。
40.朱永进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4422.40元,自费11854.1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5334元。
41.王文学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5110.33元,自费13976.0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6289元。
42.刘东,男,3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876.23元,自费8810.6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965元。
43.王霞,女,5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710.26元,自费1149.2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02元。
44.单金武,男,5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4738.60元,自费18144.9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8165元。
45.陈然,男,37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6356.74元,自费5811.1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、35%补助,计2545元。
46.杜晓彬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9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183.91元,自费2945.2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78元。
47.朱守军,男,4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640.88元,自费2072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829元。
48.张寿洪,男,5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635.89元,自费1983.1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694元。
49.孙乃军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836.59元,自费2941.1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76元。
50.陈耀全,男,49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702.11元,自费2013.4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805元。
51.王跃龙,男,60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262.80元,自费1580.5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553元。
52.张海彬,男,49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4856.72元,自费28721.7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55%补助,计15797元。
53.周兰强,男,4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611.54元,自费3262.1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305元。
54.石宝山,男,5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6473.04元,自费7578.5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410元。
55.陈效圣,男,5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427.50元,自费4075.4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630元。
56.刘凤华,女,45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4651.45元,自费1808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712元。
57.潘建国,男,53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542.95元,自费1938.2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91元。
58.张洪一 ,男,37岁,父亲因病于20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1442.41元,自费31710.9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757元。
59.薛素海 ,男,48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668.70元,自费2440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66元。
60.马玉红 ,女,38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4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6694.83元,自费10399.5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560元。
61.朱开洋 ,男,52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3290.19元,自费15623.3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344元。
62.吕强 ,男,56岁,父亲因病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4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3697.35元,自费7320.5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098元。
63.徐恒 ,男,33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565.10元,自费8414.6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262元。
64.吴艳 ,女,48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8621.16元,自费18805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821元。
65.徐业密 ,男,53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0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6259元,自费13098.9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965元。
66.周红江 ,女,46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1月至1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47174.69元,自费12467.2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870元。
67.张伟文 ,男,28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3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93534.79元,自费32942.1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941元。
68.周华国 ,男,48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0080.94元,自费14256.9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139元。
69.李燕 ,女,46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158.18元,自费11458.2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719元。
70.邢兆飞 ,男,51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0784.70元,自费17631.5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645元。
71.沈东海 ,男,53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889.62元,自费4980.0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47元。
72.周均 ,男,32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3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7247.20元,自费10215.7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532元。
73.孙文杰 ,男,55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4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0087.97元,自费6544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982元。
74.孙林 ,男,42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923.29元,自费2923.9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39元。
75.魏从杨 ,男,56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051.83元,自费3475.5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21元。
76.陆明华 ,女,55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0543.88元,自费11506.7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726元。
77.郑金明 ,男,38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7721.30元,自费5547.1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32元。
78.姜杰 ,男,35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840.18元,自费1567.7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35元。
79.何鹏程 ,男,49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844.06元,自费6862.4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029元。
80.吕强 ,男,56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9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753.81元,自费2367.6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55元。
81.徐恒 ,男,33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6737.49元,自费11581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737元。
82.吴艳 ,女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594.45元,自费5099.8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65元。
83.周海芳 ,男,39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0126.97元,自费5381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07元。
84.安成勇 ,男,39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394.53元,自费2849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27元。
85.陈跃 ,男,50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5786.59元,自费9558.5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434元。
86.高华 ,男,49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992.90元,自费2661.8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99元。
87.李兆峰 ,男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134.10元,自费1504.8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26元。
88.韩志斌 ,男,55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0505.32元,自费11863.4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780元。
89.孙维健,男,42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184.73元,自费2062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09元。
90.于艳 ,女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43663.58元,自费24422.7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663元。
91.相兆林 ,男,60岁,母亲因病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8706.17元,自费7669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150元。
92.于新淮 ,男,5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3144.18元,自费6746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012元。
93.顾德龙,男,45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88409.65元,自费33547.5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032元。
94.徐州,男,23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0038.40元,自费24807.2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721元。
95.高记,男,5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511.87元,自费5069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60元。
96.毛剑平,男,55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4446.52元,自费5210.6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82元。
97.周二祥,男,52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2094.85元,自费6132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920元。
98.朱翠萍,女,45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1161.94元,自费30791.9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619元。
99.韩立林,男,5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至2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9575.76元,自费5792.6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69元。
100.朱广春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2至2025年2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8745.44元,自费15331.8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3066元。
101.杨兆林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394.15元,自费2406.4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81元。
102.张照清,男,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3696.41元,自费3101.1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620元。
103.张兆兵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136.85元,自费2419.5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84元。
104.徐建华,男,54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4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1955.61元,自费3298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660元。
105.杨卫东,男,59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478.99元,自费3023.0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605元。
106.刘海峰,男,50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606.73元,自费2763.3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53元。
107.薛树宝,男,58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964.60元,自费1964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393元。
108.曹彦伯,男,37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4300.35元,自费4576.8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15元。
109.左志刚,男,47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175.85元,自费6197.2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239元。
110.李桂和,男,55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1168.10元,自费31058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6212元。
111.陈意明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403.74元,自费4414.2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883元。
112.刘金民,男,52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1621.49元,自费13543.7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2709元。
113.梅永祥,男,57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849.12元,自费7558.1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512元。
114.唐朝顺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0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770.30元,自费2055.4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11元。
115.杨士军,男,56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721.77元,自费2506.6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01元。
116.王佩俊,男,53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1月至1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2965.65元,自费10027.0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2005元。
117.王佩俊,男,53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1月至3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70660.98元,自费38485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7697元。
118.陈忠,男,52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078.05元,自费3153.9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631元。
119.陈德强,男,58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348.48元,自费8985.5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797元。
120.张祖亚,男,44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794.15元,自费9830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966元。
121.陈得彬,男,55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68047.04元,自费25065.9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013元。
122.杜帅,男,31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540.51元,自费2820.0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64元。
123.戴开春,男,52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361.37元,自费11151.2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2230元。
124.杨文泽,男,34岁,女儿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442.03元,自费2383.2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77元。
二、武装守押中心(52人)
1.唐炜城,男,32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6315.72元,自费6655.9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995元。
2.周建东,男,35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2348.39元,自费4330.6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、40%补助,计1636元。
3.张杰,男,3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555.24元,自费2186.6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875元。
4.王建武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0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000.39元,自费3216.8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287元。
5.薛伟国,男,52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034.61元,自费3202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281元。
6.严卫东,男,60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0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3001.67元,自费14658.8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6596元。
7.唐炜城,男,32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043.94元,自费7327.9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298元。
8.庄明星,男,38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9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9901.01元,自费9675.9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4354元。
9.李化玲,女,4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810.44元,自费2292.7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917元。
10.谈二林,男,45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979.34元,自费2949.8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80元。
11.朱明,男,3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495.90元,自费2746.4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99元。
12.陈洪军,男,4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152.80元,自费2445.6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978元。
13.许可,男,34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3235.11元,自费4711.0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884元。
14.王树怀,男,4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845.37元,自费2723.3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089元。
15.李方海,男,46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128.54元,自费2027.7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04元。
16.徐建刚,男,岁38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809.55元,自费3245.6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87元。
17.张翔,男,48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6809.06元,自费1833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75元。
18.孙爱林,男,40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2843.15元,自费3767.0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65元。
19.陶爱东,男,48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713.74元,自费2277.0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42元。
20.朱江波,男,47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至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1034.87元,自费2043.8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07元。
21.张建,男,47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960.38元,自费2856.5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28元。
22.林海,男,52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0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593.49元,自费7160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074元。
23.谈二林,男,46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500.34元,自费1032.3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55元。
24.夏继栋,男,31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80644.92元,自费38429.2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764元。
25.夏继栋,男,31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4月4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95551.30元,自费26500.3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975元。
26.张威,男,31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8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04799.16元,自费61555.5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9233元。
27.仲雪,女,44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3288.59元,自费5674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51元。
28.李奎,男,5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7464.39元,自费6291.9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944元。
29.张晶,男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217.75元,自费3376.9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07元。
30.陈建道,男,52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455.82元,自费2069.9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10元。
31.吴海波,男,50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80543.48元,自费4183.2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27元。
32.何俣昊,女,23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618元,自费5468.0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20元。
33.张翔,男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2181.86元,自费5122.1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68元。
34.贾常顺,男,3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803.60元,自费6527.3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979元。
35.赵传洲,男,51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6603.30元,自费8067.5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210元。
36.颜刘廷,男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2445.94元,自费7997.8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200元。
37.陶爱东,男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470.20元,自费5036.6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55元。
38.朱江波,男,4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824.61元,自费2031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05元。
39.陈俊吉,男,22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4049.06元,自费12433.7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865元。
40.段学波,男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6849.23元,自费18073.6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711元。
41.胡灌涟,男,57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36142.46元,自费17467.1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620元。
42.周丹,男,3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元4810.19,自费2628.6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94元。
43.吴俊海,男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5462.49元,自费10503.2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575元。
44.王平,男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313.22元,自费2248.0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37元。
45.张威,男,31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3606.78元,自费18966.9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845元。
46.王小龙,男,35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040.75元,自费6039.5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210元。
47.万玉奇,男 ,47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3074.38元,自费7070.2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414元。
48.薛伟国,男 ,53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991.18元,自费2035.3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07元。
49.毛丹,男 ,41岁,妻子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4395.42元,自费4757.2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51元。
50.周建东,男 ,36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911.32元,自费5165.9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033元。
51.马娟,女 ,45岁,女儿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852.61元,自费2614.6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23元。
52.张建,男 ,47岁,女儿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409.95元,自费2279.4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56元。
三、智慧安防中心(4人)
1.叶圣琦,男,50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54644.77元,自费31841.0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55%、40%、40%补助,计16789元。
2.张雪军 ,男,36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39095.39元,自费87361.2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3104元。
3.鲍殿成,男,40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56784.49元,自费81803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2271元。
4.刘梦颖,女,29岁,女儿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393.13元,自费1538.6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308元。
四、银盾物业(13人)
1.周红平,女,5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至2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5798.51元,自费15350.3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、45%、45%补助,计6824元。
2.程陆洪,男,56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614.72元,自费1817.1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636元。
3.孙志兰,女,5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678.98元,自费4657.7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863元。
4.朱凤芹,女,57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207.21元,自费2841.9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137元。
5.曹如红,男,59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0321.07元,自费3993.5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99元。
6.潘其丹,女,35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240.09元,自费7234.4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085元。
7.孙雄飞,男,42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4940.32元,自费2823.4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24元。
8.顾风梅,女,54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57196.03元,自费19498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925元。
9.张洋,男,2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4449.09元,自费15748.5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362元。
10.韦坚东,男,55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659.94元,自费4763.7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15元。
11.王凤芹,女,57岁,丈夫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1603.12元,自费26042.4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208元。
12.王远晰,男,26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158.69元,自费2810.6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62元。
13.陈焕,女,34岁,儿子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469.65元,自费486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74元。
五、银盾检测站(8人)
1.许蕾,女,36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525.96元,自费1284.9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50元。
2.施军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3752.24元,自费4882.8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953元。
3.邵海清,男,49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277.21元,自费5342.0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01元。
4.宋国敏,女,43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205.41元,自费5957.1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94元。
5.蒯震育,男,48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069.59元,自费5733.6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860元。
6.周成永,男,55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6463.15元,自费2714.2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07元。
7.宋国敏,女,43岁,丈夫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2017.37元,自费4601.2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20元。
8.黄亮,女,46岁,丈夫因 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8755.26元,自费5907.4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181元。
六、涟水分公司(7人)
1.周永久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2265.57元,自费5574.9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509元。
2.王军,男,61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885.75元,自费1653.2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579元。
3.嵇联辉,男,53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056.48元,自费1043.3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365元。
4.周祥明,男,58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474.25元,自费1511.7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529元。
5.王飞,男,59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3981.42元,自费6901.6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106元。
6.王芹,女,47岁,母亲因病于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23971.30元,自费9017.5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353元。
7.王晶晶,女,3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4690.77元,自费25817.41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3873元。
七、驻外公司(6人)
1.李国香,男,50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64109.71元,自费266071.0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55%补助,计20000元。(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20000元)
2.朱永宝,男,37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994.81元,自费7848.8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177元。
3.王毳毳,女,44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至3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7380.17元,自费4763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14元。
4.王飞,男,47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5965.88元,自费13020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953元。
5.付德乐,男,57岁,妻子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917.49元,自费4671.8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34元。
6.张玉勤,男,52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2173.55元,自费6405.4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281元。
八、银盾驾校(3人)
1.刘正焰,男,55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817.34元,自费4847.6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727元。
2.刘正焰,男,55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677.96元,自费4151.5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23元。
3.王艺,女,41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2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154774.82元,自费37570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636元。
九、天纶汽修(3人)
1.纪鹏,男,37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513.03元,自费4434.2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65元。
2.胡文锦,男,23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0588.95元,自费9149.2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372元。
3.王浩琨,男,36岁,女儿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8796.25元,自费5718.5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144元。
十、犬防大队(1人)
1.赵亚峰,男,44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至4月3次住院治疗,共花费63578.29元,自费34558.4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184元。
十一、食堂(6人)
1.王建润,男,35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元10149.32,自费3259.5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1304元。
2.李俊,女,49岁,本人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675.96元,自费1968.3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689元。
3.夏玉琴,女,46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3542.94元,自费4587.3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88元。
4.付红玉,女,42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572.69元,自费1974.56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96元。
5.夏玉琴,女,4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698.60元,自费4017.5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03元。
6.李俊,女,49岁,丈夫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410.60元,自费2595.5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19元。
十二、职能部门(11人)
1.黄婷,女,25岁,父亲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1615.94元,自费3345.4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502元。
2.刘丹,女,36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939.79元,自费1517.44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228元。
3.汤建国,男,56岁,父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273.76元,自费3026.0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454元。
4.黄婷,女,24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23127.90元,自费12222.10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833元。
5.刘丹,女,36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0786.56元,自费4283.5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643元。
6.华丽丽,女,42岁,母亲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9561.35元,自费12198.52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15%补助,计1830元。
7.黄炎,女,36岁,丈夫因病于2024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6695.05元,自费5507.0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1101元。
8.卢璐,女,33岁,丈夫因病于2025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336.53元,自费2880.5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76元。
9.应荟亭,女,27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026.55元,自费2146.43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429元。
10.卢璐,女,33岁,儿子因病于2024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4670.12元,自费2715.0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543元。
11.蔡雯,女,38岁,儿子因病于2025年4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5696.06元,自费4637.7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五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20%补助,计928元。
互助基金会
2025年10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