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8月27日在总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互助基金会议,会议通过以下人员申请补助金额
参会人员:祁德荣、陆彬、顾兴喜、管福建、马如松、孙惠娟、王雪梅、李行、徐亮亮、徐新、王姝
互助基金2024年1-4月申请补助人员名单
(共239人543983元)
一、人防管理中心(109人)
刘凤华,女,44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3836.99元,自费1297.48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35%补助,计454元。
张树祥,男,54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3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518.36元,自费2159.4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864元。
李兵源,男,64岁,本人因病于2023年12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712.12元,自费6706.07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3018元。
赵倪淮,男,38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7407.02元,自费2452.95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0%补助,计981元。
陈光祥,男,60岁,本人因病于2024年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17035.38元,自费5776.29元,根据互助基金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精神,给予自费部分45%补助,计2599元。
张春平,男,54岁,本人因病于2023年11月住院治疗,共花费9441.59元,自费7966.69<